随着精简机构和人才竞争的白热化,去年以来,一个新名词开始时髦起来,这就是“末位淘汰制”。
真不知是谁发明的这个词儿,听起来挺酷,做起来挺狠,想起来挺惨。而实事求是地说起来,这种所谓的末位淘汰中有一半是合理的,那就是对末位的定义。10个指头还不一般齐呢,同一性中永远包含着差异性。没有末位哪来的中位、首位?人的能力有大小、水平有高低,因此,即使大家都拼命地工作,在竞争的跑道上,也总会有人跑在最后。
众所周知,鲁迅先生的“偏激”是出了名的。可恰恰正是“偏激”的他,却说出这样感人肺腑、令首位和末位都信服的话;在人生的竞赛场上,那跑在最前面的人固然是可敬佩的;但那跑在最后面却仍能坚持跑到终点的人,依然是可敬佩的;而那些为这样的竞跑者鼓掌喝彩的观众更是可敬佩的。
依此意延伸,对在今天的人才竞争中已经做了最大努力的末位者,我们为什么不能也宽容一点儿呢?依照游戏规则,他们虽然拿不到奖牌和奖金,可为什么因此就一定要把他们竞争的机会和权力都一并剥夺了呢?当然,如果末位是因懒惰或奸滑,咎由自取,不淘汰不足以服众。
谁也不能否认,竞争是残酷的,但残酷本身并不是目的,更不应将之极端化。竞争的目的不是为了淘汰末位者,而应是鼓励末位者提高自身的素质和“竞跑速度”,从而提高整体竞争的平均水平。若能达到这种效果,哪怕末位者虽努力而仍居末位。